本月13日下午,“中国版权共享课堂”(第四期)培训班在广州市黄埔区萝岗会议中心科学厅成功举办。该培训班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指导,《中国版权》杂志主办,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版权协会协办。我司版权代理人参加了本期培训。
在本期培训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四级高级法官,著作权审判庭负责人谭海华,对2017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著作权典型案例作出详细解读;对在作品著作权侵权诉讼中,近年的判赔数额抽样数据作出分析及介绍,例如:音乐作品(卡拉OK歌曲),约600-800元/首;美术作品(图片),约1500-2000元/张;文字作品(文章),约1500-3000元/篇;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完成的作品,约15000元/件;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完成的作品(游戏),5-2000万元/件。
另外,谭海华法官明确表示,从之前的判决赔偿额看,明显偏低,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在司法环节的具体落实,法院未来会在判决中大幅提高包括著作权侵权赔偿额在内的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额,“要让侵权者付出沉重的代价”。这对知识产权权利人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
本期“中国版权共享课堂”圆满结束!更多的知识产权资讯请关注我司公众号。
(谭海华法官授课)
(培训班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