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们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进一步加大我市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力度,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初创企业根据本企业带动就业情况可申请获得相应补贴。为协助创业企业申请补贴,我们公司推出代理申报服务。
【申请条件】
◆注册地址:广州市企业
◆注册时间:2013年01月以后
◆为员工连续购买3个月及以上社保
【申请所需资料】
◆营业执照(没三证合一需提供税务登记证)
◆银行开户许可证
◆社保登记证
◆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
此为纯政府创业补助,无需退还。本项补贴由我公司代理申报,不需要预交费用,申请成功,收取补贴额的40%作为代理费用,申请不成功不收费。
【补贴内容】
招用人数3人以下部分,按2000元/人补贴;
招用人数3人以上部分,按3000元/人补贴。
说明:不能是空壳公司,公司正式员工3人以上,公司成立以来连续3个月及以上有交社保的员工均可以(包括离职员工),符合条件的员工人数越多越好,最高补助10万元。
欢迎您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可靠的服务!
广州中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