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
· English
国 内 注 册  涉 外 注 册  港澳台注册  马德里国际注册  续 展 公 告 
中 国 专 利  PCT 专 利  香 港 专 利  外 国 专 利 
法 律 服 务  确 权 案 件  侵 权 投 诉  驰著名商标  海 关 备 案  著作权及计算机软件登记
 
马德里国际注册简介
马德里体系成员国
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的
基本条件、程序及时限
所需文件
 
 
    马德里国际注册是一个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它主要受两个条约调整,即《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议定书》。 欲在两个条约范围内的成员国获得商标保护,即可通过该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指定相应的国家来完成。
    马德里体系目前有80个成员国。
    指定《协定书》成员国家需有基础注册即需先在我国取得商标专用权。
    指定《议定书》成员国家需有基础申请即需先在我国提出的商标申请被商标局予以受理。

    国际注册申请可以委托代理机构,或直接提交中国商标局,再由商标局递交到国际局。

    商标国际注册证书将在提交申请之日起3-6月内下发。国际注册日在指定国相当于申请日。通常,被指定国家如有驳回通知,按照条约的要求协定成员国需在12个月内作出,议定书成员国需在18个月内作出。如在期限内未作出驳回决定,该商标即可在该国获得确定地保护。

    1、国际注册申请书;
    2、委托书;
    3、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
    4、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

    如有疑问或需要,请联系我们

  回到顶部
 
  公司简介 | 商标代理 | 专利代理 | 法律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6 北京中北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06118064号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26号广东亚洲国际酒店1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