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年商标申请量为438.3万件,申请量大,相应地商标被驳回的量也会随之增大。那么商标申请被驳回,究竟是否需要通过做驳回复审去争取呢?意义有多大呢?我们的答案是:该申请商标已在使用中或申请人非常想得到该申请商标的,那么只要有一线希望均需争取,这个机会不能随意错过!
1、申请商标违反《商标法》绝对禁用条款而被驳回:
《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均为绝对禁用条款,申请商标如有违反这两个条款规定的一定是会被驳回的。但有时个别审查员对《商标法》条款规定之理解、认识和运用会存在一些差异。这时我们代理机构可以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为客户做出实质分析,在认真分析判断后,我们认为申请人可以通过驳回复审去争取申请商标的,申请人应该积极考虑该驳回复审的提出,去争取申请商标初审公告。温馨提示:违反商标禁用条款被驳回的商标,通过驳回复审争取成功的比例相对比起其他条款会低一些。
2、申请商标与在先注册申请商标相同、近似而被驳回:
属于该种情况被驳回的申请商标,其状况比较复杂,建议在代理机构的协助下完成该事宜,因申请商标与在先注册申请商标近似,其处理方式各有不同:
A、申请商标与在先注册申请商标相同的,此种情况经代理机构认真分析,在对引证商标没有做撤销申请的条件下或违反《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自撤销、无效宣告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一般是建议放弃做驳回复审,申请商标失败;考虑其他商标名称进行再次申请。
B、申请商标与在先注册申请商标近似的,一定要请专业负责任的代理机构帮助认真判断分析:
a、因商标近似的判断存在一定程度的人为因素,尤其是一些图形商标更是如此,所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时,一定要听取专业负责任的代理机构之建议,谨慎处理该驳回事宜。某些驳回商标,代理机构建议做驳回复审的,一定要通过做驳回复审,争取一切机会使得申请商标初审公告;
b、申请商标虽与在先注册申请商标近似,但我们代理机构会根据引证商标的各种状况进行分析判断,如建议申请人在做驳回复审的同时对引证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申请人一定不要轻易放弃代理机构的建议,需要尽力去争取,反之亦然。该种情况申请商标成功的关键是判断是否需要对引证商标提出撤销申请。通过做驳回复审并成功撤销引证商标,争取申请商标初审公告,我们的成功案例还是比较多的。
c、申请人之运气非常好,通过做驳回复审,争取到时间,在审查该驳回复审时,引证商标已被无效或注销并超过一年,但该情况实属少见。
C、申请商标被驳回,还可以考虑做商标受让。建议申请人最好请代理机构帮助洽谈该商标受让事宜,其中有许多注意事项和谈判技巧,可以为申请人争取到最大利益。
D、根据申请商标的现状,有时需要利用驳回复审去争取时间,处理积压产品,减少申请人的经济损失,这也是一种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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