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为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美术作品《飞科七夕限定礼盒-2022款》著作权侵权案,通过诉讼方式成功使侵权方停止侵权及赔偿损失,维护了客户的合法利益。具体分享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及裁判结果: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飞科公司)是美术作品《飞科七夕限定礼盒-2022款》的著作权人。该作品在2022年7月1日使用在飞科公司的产品包装盒上,在淘宝网上首次发表。侵权人孙某未经飞科公司许可,将与该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图样使用在其经营的淘宝网店所销售的相同产品包装盒上并大量复制、销售。
我们接到客户的委托后,随即为飞科公司办理了购买公证、调取了侵权人孙某的身份信息后,向孙某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同时,亦向淘宝发出《律师函》,请求协助删除侵权链接。侵权人孙某及淘宝均未有回应,且涉案链接仍未删除、未整改。为此,我们即刻为飞科公司起诉至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予以维权。
该案,法院认定侵权人孙某使用的涉案图案在整体形象、颜色、造型、视觉效果方面与飞科公司的美术作品《飞科七夕限定礼盒-2022款》整体构成实质性相似,侵犯了飞科公司对该美术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行权。最终判决孙某需向飞科公司赔偿损失。
二、争议焦点及典型意义分析:
本案的侵权人孙某销售的产品是飞科公司的正品,但产品包装盒并未从飞科公司处订购,而是自行定制的、价格低廉的、图案相似的仿品。该种情况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
在销售的产品中,即便产品是正品,但如果产品外包装使用了仿品同样可能构成侵权。作为销售方,更应该尊重制造方的知识产权,共同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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