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7日,泰国商务部向WIPO提交了泰国加入“马德里议定书”的申请书。“马德里议定书”将自2017年11月7日起生效, “马德里议定书”其他成员国的商标所有人可以在国际申请中指定泰国。
与此同时,泰国在其文书中发布了三份如下声明:
2.泰国自行决定单独的指定费;
3.在2017年11月7日前注册的国际注册商标如要进行后期指
定,就必须声明生效日期不能自国际注册第一次申请之日起。
虽然泰国加入了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但是根据马德里体系提交的商标的可注册性仍将受到2016年修订的“泰国商标法”的规制。因此,泰国商标局将继续根据当地的法律和惯例来审查商标,包括商品和服务的分类,特征和混淆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