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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依法驳回第一批63件与疫情相关的不良影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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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日,商标局对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63件与疫情相关的“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商标注册申请,已依法作出驳回决定。

  此次驳回63件商标注册申请均以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适用商标法第十条一款八项依法予以驳回,包括27件“火神山”、24件“雷神山”、3件“钟南山”、3件“方舱”等商标注册申请,涉及41个申请人,共23个商品和服务类别。

  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是武汉抗击疫情前线医院名称,是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舆论关注焦点,是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抗击疫情的重要标志之一。火神山、雷神山医院以外的其他申请人将其作为商标注册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依法应予驳回。

  钟南山是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呼吸病学专家、2003年抗击“非典”先进人物,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高级别专家组组长。申请人未经本人授权将其姓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依法应予驳回。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随着媒体的报道,方舱医院成为社会公众熟知的词汇,“方舱”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依法应予驳回。

  截至目前,商标局已对“火神山”“雷神山”等1500余件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下一步,对进入审查阶段的管控商标依法予以驳回。

    

关于依法驳回“火神山”等63件与疫情相关具有不良影响商标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我局对第44045053号“火神山”等63件商标注册申请作出驳回决定。现予以公布: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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